司法厅及立法处领导来我会调研研讨《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
更新时间:2023-05-26 阅读次数:0


司法厅及立法处领导来我会调研研讨

《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


2023年5月22日上午,安徽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陈一胜、立法一处处长黄显鸿、立法一处四级主任科员汤峻崎一行就《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来省管协调研并举行座谈。会长唐民松,发展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长志、李连连,委员段小林、何勋,副秘书长葛瑞琦参加座谈并发表意见。

座谈会围绕《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条文,就部分表述是否符合国务院、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世界银行等机构关于营商环境的最新定义,条款之间的内在逻辑性是否完备、表述是否准确,条例中涉及到破产制度的条款能否解决破产法实践中的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建议。司法厅及立法处的与会人员从立法规范、立法技巧等方面,对省管协与会人员提出的一些疑议进行了专业的解释。省管协与会人员则通过列举税收信用恢复,“自持物业”处置困难,管理人申请解除破产企业财产保全的便利化措施,对受羁押的企业管理人员在羁押期间对企业经营管理意见的沟通渠道,营业地址搬迁和注册地址不一致原许可证到期届满后,由当前所在地相关机关办理换证手续等实际问题,积极的提出了意见、建议。

唐民松会长表示,本次座谈会前,省管协向部分破产重整企业、市级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管理人执业机构、国有民营企业等广泛征求了意见,下一步将继续收集汇总,形成书面修改意见上报司法厅立法处,充分发挥协会优势,积极为省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建言献策。陈一胜巡视员则指出,条例在制订时已经关注到企业强制退出机制领域的发展趋势,相较于省实施办法已经大幅增加了相关条文,但是通过今天的调研,仍然发现还存在不少实际问题,下一步将继续收集汇总相关建议,进一步完善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来源:安徽省管协秘书处

编辑:施伟健

审核:葛瑞琦

审定:唐民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