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2026年度入册会员招募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05-29 阅读次数:0次
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更新了省一级破产管理人名册,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更新了市二级管理人名册,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搭建“交流协作、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行业平台,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现面向省一级管理人名册、市二级管理人名册入册单位公开招募会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安徽省各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具有破产管理人资质且尚未申请加入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单位。(三)缴纳会费(理事/监事 15000元/年、普通会员5000元/年);(一)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请下载、填写《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履职代表登记表》(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并于2026年6月5日17时之前,将该申请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ahaba2021@163.com,邮件主题请加注“报名单位名称(履职代表姓名)+省管协会员申请”字样;同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复印件邮寄至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林湖路与黄桂路交叉口合肥金融广场D8栋西一楼)。(二)本次会员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申请人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如实提交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会资格。1、根据协会章程,应指定本单位破产业务负责人作为履职代表,履职代表在每届任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如需变更则变更的人选应经协会理事会确认。2、根据协会章程,入册会员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意向成为协会第二届理事、监事的单位,应当在除提交《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履职代表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提交《履职承诺书》(附件四)。协会将结合我省破产管理人队伍发展需要和破产管理工作实际,从单位实力、履职代表个人履历、地域分布、结构要求、在省市律师协会、破产管理人协会任职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向主管部门报告推荐。3、履职代表应当出席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时间预计为六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4、请履职代表扫码加入“第二届会员大会联络群”,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入群后请将群名片变更为“单位名称+履职代表姓名”。电 话: 0551-62819725、0551-62819785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林湖路与黄桂路交叉口合肥金融广场D8栋西一楼来源:省管协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