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举办破产法律实务培训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5-09-29 阅读次数:0

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关于举办破产法律实务培训的通知

皖管发【2025】6


各位会员:

为助力会员精准把握破产程序中的市场化、法治化路径,提升复杂破产案件办理能力,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定于2025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举办破产法律实务培训活动,现将培训地点、培训报名安排及参训须知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承办:铜陵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铜陵市律师协会

协办:安徽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

二、时间

2025年10月18日(周六)下午10月19日(周日)全天

三、地点

铜陵市行政中心会议中心(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铜园南路与湖东路交叉口)

四、参训人员及报名

1.全省自愿参加的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铜陵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铜陵市律师协会会员;

2.培训报名自2025年9月29日起至10月11日止,将报名信息(姓名+单位+联系电话)报协会秘书处,报名信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总人数不超过300人。

(报名二维码)

五、日程安排

1、《破产案件中的债权人引导——以房地产重整案为例》

 间:10月18日下午14:30-17:00

授课人:林长华律师,中共党员,浙江点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兼任浙江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理事、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秘书长、绍兴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绍兴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绍兴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绍兴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绍兴仲裁委专家咨询委员、仲裁员。曾担任法院金融与破产审判法官、融资租赁公司风控总监。办理过各类破产案件200余件,在破产实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理论素养。

2、《政府、法院、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的职责定位及边界》

 间:10月19日上午9:00-11:30

授课人:肖统瑞法官,四级高级法官,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民庭庭长,从事商事审判工作20余年。2018年以来,承办或担任审判长审结企业破产案件百余件,其中五起案件入选合肥市法院或管理人协会年度典型案例;承办的安徽国开置业公司重整一案被最高法院誉为执转破、善意执行的典范,并被收录《中国审判指导丛书·执行工作指导》第73

3、《破产法修订草案热点问题》

 间:10月19日下午15:00-17:30

授课人:李曙光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企业破产法》修订工作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顾问。

六、参训须知

1、请各位已经报名的参会人员自行合理安排时间,提前10-15分钟在会场签到入场,培训会开始后保持会场安静。会议中心在市政府院内,车停政府院外,步行进入会场。

2、本次培训会为现场培训,协会19日中午协调安排在铜陵市人民政府食堂提供工作餐,18日晚餐、19日晚餐自理;

3、如需住宿,可自行前往铜陵紫轩假日大酒店办理入住(距离会场1公里左右)。住宿费用按照协议价自理。

3、酒店提供停车场,离场时可自行前往酒店前台登记车牌号。


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5年9月29

来源:安徽省管协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