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破产法律实务培训会在宣城成功举办

2025年11月29日至30日,安徽省破产法律实务培训研讨会在宣城市成功举办,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唐民松,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唐玉金作开班致辞,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余思民、审判员汪纪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阳光,安徽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朱庆以及硕士生导师杨鹿君为与会人员授课,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少春、副院长级审判员胡德明、民五庭庭长程瑛、民三庭庭长陈月银、民二庭庭长魏牟莉及市县两级法院破产审判法官、全省破产管理人从业人员近300人参加本次培训。

唐民松会长在开班致辞中表示,协会始终在省司法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法院的有力指导下,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广大会员单位从业人员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今年以来,省管协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合肥、亳州、铜陵、宣城多次主办和联办培训活动,为顺应本省市管协有联办意向的,省协会在协商方案成熟后逐步安排落实,邀请更多的资深法官、顶级专家学者、有成功案例的破产管理人同行来皖传经送宝;二是组织人员参加杭州的长三角会长圆桌会议、中国破产法论坛等大型活动;三是当前正值企业破产法修订的关键时期,协会已迅速响应、组织专题研讨并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提交了二十余条专业建议;四是收集整理完善沪苏浙皖高院《长三角地区法院办理破产协作机制备忘录》、破产管理人指定办法以及考核办法的征求意见,协会下一步将深度参与全省一级管理人的年度考核,并构建起畅通的沟通机制;五是举办跨境破产实务经验交流座谈会等活动,并将和安徽大学法学院开展一系列交流活动,共同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六是与大湾区的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珠海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与长三角的江苏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开展交流,深入学习先进经验,并积极融入长三角破产事务一体化协作,明年长三角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圆桌会议将在安徽省举办,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展现安徽管理人的风采。最后,唐民松会长勉励全体同仁,面对法律变革的时代浪潮,必须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主动学习、深化实践、勇于发声。他希望大家珍惜本次培训机会,将所学转化为推动行业进步、服务安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并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唐玉金副院长在致辞中表示,宣城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节点城市,始终致力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在当前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观要求下,完善破产法律与实践体系,不仅是护航区域经济稳健前行的压舱石,更是激发市场内生活力的关键引擎。他强调,本次培训在宣城举办,正逢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步入深度变革的重要窗口期,既是一次回应实践需求的“及时雨”,也是一场凝聚行业共识的“诸葛会”。他期望全体学员能充分把握这次机遇,立足新发展格局,洞察立法前沿趋势,锤炼核心履职本领,在具体案件中有效凝聚府院合力,共同为畅通市场主体的“退出”与“再生”通道、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专业的智慧与力量。


29日下午的培训聚焦于法律修订带来的深刻影响与实务衔接。首先,朱庆教授以《新公司法修订要点以及与破产法的衔接问题》为题进行授课。他系统梳理了新《公司法》在注册资本制度、法人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义务等方面的重大调整,并重点剖析了这些变化对破产实务产生的直接影响。课程深入探讨了公司设立责任、法人人格否认、董事义务等在破产程序中的具体适用,为管理人在处理公司清算、追究相关主体责任、识别破产财产等方面提供了前瞻性的思路与法律依据。杨鹿君老师以《破产法修改中的出资人问题》为题展开分享。他围绕当前《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中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的热点与难点,结合典型案例,详细阐述了在重整程序中,如何依法、公平、高效地对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以扫清重整障碍。课程还对出资人组表决机制、权益调整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判断标准等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解析,为管理人在复杂重整案件中处理出资人关系提供了宝贵的策略参考。


30日上午的培训分为三个主题。第一个主题是余思民庭长以《法院视角下的管理人履职监督问题》为题,通过数据对比,指出了当前存在破产衍生诉讼案件数量逆向上升、案件上诉率高的问题,并系统梳理了法院在指导、监督、支持管理人履职过程中的关注重点,重点提示了管理人在财产调查、债权审核、资产处置、重整计划草案制定等关键环节中常见的履职瑕疵与风险点,要求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业能力与水平,提升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同时法院也将在管理人指定、动态管理、履职评价、激励约束等方面不断进行优化。第二个主题是汪纪梅法官结合自身丰富的审判经验,以《破产审判实践与体会》为题进行了分享。她通过一系列生动具体的破产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破产案件审理中的思路、方法与技巧,分享了在识别“僵尸企业”、推动有价值企业重生、平衡各方利益等方面的独到见解与体会。她的授课内容务实,极富启发性,为管理人更好地理解司法导向、配合审判工作、高效推进破产程序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随后,第三个主题由安徽中鼎元品拍辅科技有限公司重要合作伙伴、阿里资产重组重整高级经理人赵向峰以《企业纾困与资产处置新思路——破产业务创新服务模式探索与实践》为题,向大家介绍了数智化系统在企业纾困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并就成功案例进行了展示。

30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阳光围绕《破产法修改的重点问题探讨》这一主题,为与会者带来了一场高水平的学术与实务盛宴。徐阳光教授从立法宗旨与制度协同的高度出发,系统梳理了本次修法中涉及的重整程序优化、个人破产制度引入的路径、跨境破产规则的构建以及管理人制度革新等核心议题。他不仅深入剖析了各项改革背后的法理逻辑,还结合国内外实践,对条款的适用场景与潜在挑战进行了前瞻性预判,为管理人在未来法律框架下精准履职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与方向指引。最后一个环节,徐阳光教授还现场答询学员们在破产审判和破产管理人工作中的一些疑难问题,与学员进行了互动交流。
本次培训会议题前沿、内容充实,既有理论高度,又紧密贴合实务,为全省破产管理人提供了一个高水平的学习与交流平台。与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对新旧法律衔接与法院审判思路有了更深刻地理解,未来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能力,为全省破产法治事业的进步贡献更大力量。

来源:省管协秘书处
编辑:洪燕、施伟健
审核:葛瑞琦
审定:唐民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