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涉刑业务研究委员会熊立君主任一行参加第二届徐州破产法论坛
更新时间:2025-12-16 阅读次数:0

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涉刑业务研究委员会熊立君主任一行参加第徐州破产法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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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3日,第二届徐州破产法论坛在徐州成功举办,本届论坛由江苏法制报社、徐州破产管理人协会、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共同主办,论坛主题聚焦“破产管理制度的突破与创新”。江苏法制报社副总编吴锦铭、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执行局副局长王韧、徐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秦峰为该次论坛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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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涉刑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熊立君、副秘书长刘闪闪等一行参加此次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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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论坛分为专家讲座和优秀论文作者分享两部分。上午,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财经委《企业破产(修订)》起草工作组成员高丝敏教授为与会嘉宾分享《破产重整的热点问题》。北方工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王斐民教授以《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中关于关联企业合并破产规定的解析与完善建议》为主题进行讲座。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徐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首批特邀研究员刘茂通为与会嘉宾带来《浅谈信托机制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应用》主题讲座。苏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陆诚为大家分享《房地产企业的重整价值和预重整》。 

本次主题讲座,立足《企业破产法》修订中的热点问题,既有理论高度,又紧密贴合实务,为与会嘉宾提供了一个高水平的学习与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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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论坛共征集300余篇论文,我会涉刑业务研究委员会熊立君主任、王悦共同撰写的《安徽省特色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路径研究》和副秘书长刘闪闪、李通共同撰写的《破局与重塑-以目的解释化解破产法立法宗旨与条文冲突之研究》被评选为“第二届徐州破产法论坛优秀论文”,并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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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主任的论文重点探究安徽省特色个人破产制度的构建路径研究。随着创业创新热潮推进,个人债务风险日益凸显,但我国个人破产制度长期缺位,诚实而不幸的创业者常陷入一次失败、终身负债的困境。安徽省作为科创企业集聚的高地,构建特色个人破产制度已成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新活力的迫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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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已具备扎实实践基础:全省徽动执行专项行动探索个人债务清理,合肥破产法庭成立后审结千余件破产案,化解债务超 1900 亿元,广德齐某债务重整案等成功案例提供了有益借鉴。同时,安徽科创企业数量居全国第一方阵,2.3 万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需求,为制度创新提供了现实土壤。

是目前仍存在上位法缺位导致探索缺乏明确依据,科创企业知识产权等特殊资产的债务处理规则不足,跨部门协同与社会认知偏差也亟待破解的问题。对此,论文中明确提出了清晰的解决途径:以普适性规则为基石,明确居住或者就业 + 稳定性申请条件,建立自由财产、免责复权等核心制度;嵌入科创容错特色,精准认定科创债务人,差异化处置科研经营性债务,设立简易程序助力二次创业;以府院联动、信用修复等配套体系为保障,筑牢风险防控底线。安徽此举既为创业者提供债务纾解与重生机会,更彰显了对创新风险的包容。未来,这一特色制度有望形成安徽样本,为全国个人破产制度建设提供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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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闪闪副秘书长的论文旨在聚焦法律条文的滞后性,让司法实践中常出现依法裁判却背离立法初衷的尴尬局面破产法作为市场经济的稳定器,既承载着债权公平清偿的核心使命,也肩负着债务人拯救、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责任。

论文深度剖析了破产法的三大核心宗旨:贯穿始终的债权公平清偿、现代破产法拓展的债务人拯救与重生、服务宏观经济的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而三者之间存在的公平与效率、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等内在张力,在实践中演变为多重冲突:关联企业人格混同下,严格遵循法人独立原则会导致实质不公;破产重整中,债转股等方案常引发债权人即时回报与企业重生的博弈;个别大额债权人还可能凭借表决规则损害众多小额债权人利益。针对这些困境,论文提出了清晰的解决路径:以目的解释为核心,回溯立法初衷突破条文形式约束(如关联企业实质合并破产);以利益衡量为辅助,以平衡各方诉求实现整体价值最优;以程序规范为保障,通过充分说理、听证辩论和案例指导,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

这一研究为破解破产法实践难题提供了全新思路,让法律适用既守住公平底线,又释放制度弹性,助力破产法真正回归公平清理债权债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本源,为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筑牢法治根基。

第二届徐州破产法论坛的成功举办,为破产管理制度的突破与创新搭建了高效交流平台。安徽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熊立君主任一行携优秀论文参会,既展现了安徽在破产法治领域的实践探索与理论思考,也为论坛注入了地方创新智慧。两篇获奖论文立足实务痛点,分别聚焦个人破产制度构建与立法宗旨落地,兼具针对性与可操作性,为破解行业难题提供了宝贵思路。此次参会不仅深化了区域间破产法治交流,更助力安徽特色经验融入全国破产制度完善进程。未来,期待以此次论坛为契机,持续推动破产法治理论与实践创新,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筑牢市场经济法治根基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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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管协——涉刑业务研究委员会